顾客提供过期药品—门店经办人检查—同意回收—回收登记—集中封存—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11月29日,记者走进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附近的老百姓大药房,看到药房一楼醒目位置设置了投放箱并张贴了相关标志。正在购药结账的蒋女士在等候的过程中看到了回收箱,表示以前没有回收点,也不知道去哪里处理过期药,现在药店可以回收并集中处理,今后就可以把过期药品拿到这里来,也算为环保出一份力。
2013至2015年,我市由市食药监部门负责,积极引导和鼓励康全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借鉴上海、广州等地医药企业的做法,与广州部分企业合作,在一些门店设置“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箱”,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并将收集的过期药品进行集中销毁。2017年,我市指导老百姓大药房、广药集团在青秀区举办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倡议“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推进群众科学合理用药”,在相关门店设置“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箱”。
今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将过期药品回收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已选取青秀区10个投放点作为试点,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
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不断尝试,市民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意识得到了有效增强。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今年11月14日,我市对第一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试点回收来的药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应从源头上减少药物浪费的现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我市建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但不少群众并不知情。
回收箱覆盖面不广是原因之一。市民李先生说:“我住在江南区,有一次送家人到医科大一附院看病,然后到老百姓大药房买药,才发现有回收箱。回收箱设置的点不够,大老远拿着一小袋药去回收比较麻烦。”
记者了解到,市民对药品的认识存在许多不足和误区,也是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集中投放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对此,市食药监部门表示,由于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是公益性活动,在缺乏强有力的社会宣传、舆论引导、政府统筹推进、各部门共同配合的前提下,工作推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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